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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一方借款,另一方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?
来源: | 作者:秦秀亮 | 发布时间: 2023-07-04 | 7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基本案情:

原告吴某和被告邹某系朋友。2021年9月27日,被告邹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吴某借款50000元,原告即通过信用卡转给被告邹某50000元。之后当原告要求邹某归还该笔借款时,被告邹某均予以推诿。2022年5月30日,原告再次要求被告邹某归还借款时,邹某向原告补写了借条一份,借条写明于2022年年底归还。因邹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,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该笔借款应当认定为邹某和王某夫妻共同债务,故吴某向本院提起诉讼,要求两被告邹某和王某共同归还该笔借款。

被告王辩称

向原告借款时,王并不知情。邹所借的款项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该笔借款不应认定为两被告的夫妻共同债务

法院审理认为:

被告邹某向原告吴某借款逾期未还,现原告要求被告邹某归还借款,依法予以支持。虽然该笔借款发生于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但由于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该笔借款系用于二被告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其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,故不能认定为二被告双方的共同债务。

法院判决结果:

被告邹某归还原告吴某借款50000元。王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。